Search


「永久中立國」的宣告才能讓台灣不會成為大國的戰爭砲灰,這是用合乎「國際最大利益的視野」來...

  • Share this:


「永久中立國」的宣告才能讓台灣不會成為大國的戰爭砲灰,這是用合乎「國際最大利益的視野」來重新定位台灣的時機,台灣不能長期成為大國爭議的過程中的「棋子」或是區域賭局中的「籌碼」,台灣要坐上國際的和解桌上成為新而獨立的「玩家」。

特別是在2014年9月26日中共頭子習近平在人民大會堂上,向台灣的統派團體宣告,將以一國兩制來解決台灣問題時,台灣人應更有覺悟,脫離中共的控制。真正長遠保護台灣的其實是從美國「台灣關係法」出發的台灣人自救運動。而這與「和平中立」是兩個並行的軌道,都是以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為基石的有效方案。

回看台灣關係法的條文,最重要的核心是,第二條政策的判定及聲明

第二款:3.表明美國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之舉,是基於臺灣的前途將以和平方式決定這一期望;4.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來決定臺灣的前途之舉 -- 包括使用經濟抵制及禁運手段在內,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5提供防禦性武器給臺灣人民;6維持美國的能力,以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方式高壓手段,而危及臺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

第三款 本法律的任何條款不得違反美國對人權的關切,尤其是對於臺灣地區一千八百萬名居民人權的關切。玆此重申維護及促進所有臺灣人民的人權是美國的目標。

第三條美國對臺灣政策的實行
1.為了推行本法第二條所明訂的政策,美國將使臺灣能夠獲得數量足以使其維持足夠的自衛能力的防衛物資及技術服務;2.美國總統和國會將依據他們對臺灣防衛需要的判斷,遵照法定程序,來決定提供上述防衛物資及服務的種類及數量。對臺灣防衛需要的判斷應包括美國軍事當局向總統及國會提供建議時的檢討報告。3指示總統如遇臺灣人民的安全或社會經濟制度遭受威脅,因而危及美國利益時,應迅速通知國會。總統和國會將依憲法程序,決定美國應付上述危險所應採取的適當行動。

還有最具重心的定位是第十五條:為本法案的目的內容是,
「美國法律」一詞,包括美國任何法規、規則、章程、法令、命令、美國及其政治分支機構的司法程序法;

「臺灣」一詞將視情況需要,包括臺灣及澎湖列島,這些島上的人民、公司及根據適用於這些島嶼的法律而設立或組成的其他團體及機構,1979年1月1日以前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的臺灣治理當局,以及任何接替的治理當局(包括政治分支機構、機構等)。
「這些島上的人民」是第一順位。那不是指別人,就是住在台灣,有決心捍衛家園的台灣人。中華民國是第四順位。其正當性比台灣的私人公司與其他團體機構的地位還低。美國人很早就知道,不能把台灣交給中華民國,因為這個外來政權,不論換了什麼外套,還是有出賣台灣的可能性,在35年前立「台灣關係法」時就已經判定,不可以把台灣交給中華民國。在急難的狀態,「這些島上的人民」可以得到美國「提供防禦性武器」,「依據他們對臺灣防衛需要的判斷,遵照法定程序,來決定提供上述防衛物資及服務的種類及數量」「指示總統如遇臺灣人民的安全或社會經濟制度遭受威脅,因而危及美國利益時,應迅速通知國會。總統和國會將依憲法程序,決定美國應付上述危險所應採取的適當行動」。

這些關鍵的句子,救難主體都是台灣人民。而且是不必付費。所謂依台灣關係法,台灣當局向美國採購武器,其實是有點胡扯。那是中華民國這種第四順位的較差待遇,「這些島上的人民」第一順位的,在急難狀態時是視同美國海外公民。不必買,就有槍。關鍵是台灣人有沒有決心捍衛國家。


Tags:

About author
永久中立國可以成為台灣與國際社會的最大公約數,也能成為台灣內部的共同目標。因為美國希望台海和平,日本不要台灣被中國統一,而馬英九主張的「不統不獨不武」,本質上就是「和平中立」。在台灣國內,藍營不希望與中國敵對,而綠營則支持台灣的主權地位,所以和平中立化讓大家各取所需,皆大歡喜。 台灣非賣品,台灣拒絕被出賣!值此美中爭霸、南北韓對峙、東海和南海軍事緊張,亞太各國劍拔弩張之際,宣布和平中立正是台灣最佳也是唯一的選擇。 台灣應善用柔性國力與巧實力,提升國家競爭力及台灣戰略價值,不只成為東方的瑞士,更是亞太的和平燈塔。 聯絡方式: 國家展望文教基金會 台北市中正區青島東路3-2號5樓 電話:02-2396-8968 傳真:02-2396-8918
台灣非賣品,台灣拒絕被出賣! 台灣應善用柔性國力與巧實力,提升國家競爭力及台灣戰略價值,不只成為東方的瑞士,更是亞太的和平燈塔。
View all posts